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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武昌区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20/10/13 13:42:31
答:附加税包括印花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税种
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照39号公告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与上次退税计算增量留抵税额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条规定:“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以上内容就是武汉武昌区会计培训学校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附加税是什么意思的相关问题了,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线留言,我们的答疑老师会尽快回复您的,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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